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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级会计职称考试知识点《经济法》:应纳税额(08.14)

来源: 正保会计网校论坛 编辑: 2015/08/14 10:39:18 字体:

  增值税应纳税额的计算

  (一)一般纳税人

  1.按“购进扣税法”计算

  应纳税额=当期销项税额-当期可以抵扣的进项税额

  2.简易计税办法

  (1)一般纳税人销售自己使用过的按照规定不得抵扣且未抵扣过进项税额的固定资产,或者销售旧货;计税公式为:

  应缴纳的增值税=含税销售额÷(1+3%)×2%

  (2)其他按简易办法的情形,计税公式为:

  应缴纳的增值税=含税销售额÷(1+3%)×3%

  (二)小规模纳税人

  1.小规模纳税人(其他个人除外)销售自己使用过的固定资产或者销售旧货,计税公式为:

  应缴纳的增值税=含税销售额÷(1+3%)×2%

  2.其他情况下

  小规模纳税人销售货物或提供应税劳务,实行按照销售额和征收率计算应纳税额的简易办法,并不得抵扣进项税额。其应纳税额的计算公式为:

  应纳税额=不含税销售额×征收率=含税销售额÷(1+征收率)×征收率

  (三)进口货物应纳税额的计算

  1.进口非应税消费品

  应纳税额=组成计税价格×税率=(关税完税价格+关税税额)×税率

  2.如果进口的货物应征消费税

  应纳税额=组成计税价格×税率=(关税完税价格+关税税额+消费税税额)×税率

  以上内容是正保会计网校整理的论坛学员分享的2015年中级会计职称知识点,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2015年中级会计职称考试的备考日益紧张,你准备好了吗?让我们把握住今天,把握住最后的时间努力吧!祝您梦想成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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