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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中级会计职称备考已经开始啦!为帮助大家备考,正保会计网校特为大家整理了中级会计职称《经济法》预习阶段必看知识点,并为大家准备了配套练习题及解析,希望能对大家的备考有帮助!
经济法预习阶段必看知识点——股权转让
知识点练习题——股权转让
(单项选择题)人民法院依照法律规定的强制执行程序转让股东的股权时,应当通知公司及全体股东,其他股东在同等条件下有优先购买权。其他股东自人民法院通知之日起满一定期限不行使优先购买权的,视为放弃优先购买权。该期限是( )。
A.10日
B.20日
C.30日
D.45日
【答案】
B
【答案解析】
人民法院依照法律规定的强制执行程序转让股东的股权时,应当通知公司及全体股东,其他股东在同等条件下有优先购买权。其他股东自人民法院通知之日起满二十日不行使优先购买权的,视为放弃优先购买权。
【考察知识点】
有限责任公司股东转让股权
知识点汇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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