扫码下载APP
及时接收最新考试资讯及
备考信息
人贵有志,学贵有恒,2017年中级会计职称考试备考已经提上日程,为了帮助广大考生朋友高效备考,正保会计网校特意整理了《经济法》第7章的知识点——过渡性税收优惠,供大家参考学习!
【知识点】过渡性税收优惠
税法规定,《企业所得税法》公布前已经批准设立的企业,依照当时的税收法律、行政法规规定,享受低税率优惠的,按照国务院规定,可以在该法施行后5年内,逐步过渡到该法规定的税率;享受定期减免税优惠的,按照国务院规定,可以在该法施行后继续享受到期满为止,但因未获利而尚未享受优惠的,优惠期限从该法施行年度起计算。
推荐阅读:
本文是正保会计网校原创文章,转载请注明来自正保会计网校。
Copyright © 2000 - www.chinaacc.com All Rights Reserved. 北京正保会计科技有限公司 版权所有
京B2-20200959 京ICP备20012371号-7 出版物经营许可证 京公网安备 11010802044457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