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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中级会计职称考试备考已经开始,为了帮助大家学习,正保会计网校整理了中级会计职称《经济法》第四章知识点供大家参考,祝大家学习愉快!
【知识点】商业银行经营业务
根据我国《商业银行法》的规定,商业银行可以经营下列部分或全部业务:
(1)吸收公众存款;
(2)发放短期、中期和长期贷款;
(3)办理国内外结算;
(4)办理票据承兑与贴现;
(5)发行金融债券;
(6)代理发行、代理兑付、承销政府债券;
(7)买卖政府债券、金融债券;
(8)从事同业拆借;
(9)买卖、代理买卖外汇;
(10)从事银行卡业务;
(11)提供信用证服务及担保;
(12)代理收付款项及代理保险业务;
(13)提供保管箱服务;
(14)经国务院银行业监督管理机构批准的其他业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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