扫码下载APP
及时接收最新考试资讯及
备考信息
业精于勤荒于嬉,为了帮助广大学员更好的备战2020年中级会计职称考试,掌握相应知识点,正保会计网校专门为大家准备了《经济法》知识点,祝大家备考愉快,梦想成真。
上市公司收购——收购人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收购上市公司:
1.收购人负有数额较大债务,到期未清偿,且处于持续状态;
2.收购人最近“3年”有重大违法行为或者涉嫌有重大违法行为;
3.收购人最近“3年”有严重的证券市场失信行为;
4.收购人为自然人的,存在《公司法》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五种情形。
【链接】五种情形:把“别人家的孩子”玩死了3年,把自己整进去了5年,无限人+大债。
提早准备,有备无患!越早比别人学习,成功的几率越大!也就能越早拿证!跟着老师进行学习,比自学效率更高,更有利于早点拿下中级会计职称!正保会计网校2020年中级会计职称辅导课程报名啦!>>去了解2020中级会计职称课程
Copyright © 2000 - www.chinaacc.com All Rights Reserved. 北京正保会计科技有限公司 版权所有
京B2-20200959 京ICP备20012371号-7 出版物经营许可证 京公网安备 11010802044457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