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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先修章节】中级会计职称经济法第二章考点有限责任公司股东退出公司

来源: 正保会计网校 编辑:阿十 2023/03/21 11:52:52 字体:

2023年中级会计职称经济法考试共七章,经济法在中级会计职称考试当中属于相对简单的科目,但是对于记忆力较差的考生来说,还是需要早做准备。根据2023年中级会计职称考试大纲来看,经济法变化内容不大,教材下发前,大家可以先以2022年教材或课程来进行学习。

有限责任公司股东退出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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考情分析

本章介绍的是有限责任公司、股份有限公司的法律地位 、公司组织关系、设立变更与终止过程中的组织行为。同时本章也是历年主观题青睐考查的章节,考生应在精准理解知识点的基础上运用一定的答题技巧来一一击破各个考点。

历年分值分布

经济法第二章

先修考点总结

【有限责任公司股东退出公司】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对股东会该项决议投反对票的股东可以请求公司按照合理的价格收购其股权:

(1)公司连续五年不向股东分配利润,而公司该五年连续盈利,并且符合本法规定的分配利润条件的;

(2)公司合并、分立、转让主要财产的;

(3)公司章程规定的营业期限届满或者章程规定的其他解散事由出现,股东会会议通过决议修改章程使公司存续的。

【例题·多选题】

根据公司法律制度的规定,有限责任公司股东对股东会特定事项作出的决议投反对票的,可以请求公司按照合理的价格收购其股权,退出公司。下列属于特定事项的有( )。

A.公司增加注册资本的

B.公司转让主要财产的

C.公司合并、分立的

D.公司章程规定的营业期限届满,股东会会议通过决议修改章程使公司存续的

查看答案解析
【答案】
BCD
【解析】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对股东会该项决议投反对票的股东可以请求公司按照合理的价格收购其股权:有限责任公司连续5年不向股东分配利润,而公司该5年连续盈利,并且符合《公司法》规定的分配利润条件的;公司合并、分立、转让主要财产的;公司章程规定的营业期限届满或者章程规定的其他解散事由出现,股东会会议通过决议修改章程使公司存续的。

【多选题做题技巧】

多选题得分不容易,一但答案中有一项错误选项,则该题不得分;若少选,则每个答案有0.5分,所以对于不确定的不要选。

注:本文资料及习题摘自正保会计网校畅学旗舰班讲义,转载请务必注明!

2023年中级会计职称经济法考试辅导课程已经陆续开通,大家可以试听一下各位中级会计经济法老师课程,了解记忆技巧<<希望能给大家带来备考信心,加油哦~

温馨提示:本内容仅供2023年中级会计师备考提前学习使用,新教材发布后请以新内容为准进行学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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