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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历年中级会计职称考试中,经济法第二章公司法律制度是重点章节,由于内容较多,所以考查的知识点也比较多,其分值占比达到15%-18%。“股份有限公司组织机构”重要程度★★★,是非常重要的考点。大家在2023年中级会计职称的学习及练习当中,如果时间充裕,则应反复学习、训练;若备考时间不确定,不能完全按备考计划进行,建议在了解基础上运用一定的答题技巧来一一击破第二章的考点。
考情分情
历年分值分布
先修考点总结
【股份公司临时股东大会】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在2个月内召开临时股东大会:董事人数不足《公司法》规定人数或者公司章程规定人数的2/3时;公司未弥补的亏损达实收股本总额1/3时;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10%以上股份的股东请求时;董事会认为必要时;监事会提议召开时;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情形。
【例题·单选题】
根据公司法律制度的规定,在公司章程对临时股东大会召开未作特别规定时,股份有限公司发生的下列情形中,应当在2个月内召开临时股东大会的是( )。
A.甲股份有限公司章程规定董事人数为19人,现实有董事15人
B.乙股份有限公司实收股本总额为5000万元,目前未弥补的亏损为1000万元
C.持有丙股份有限公司5%股份的股东提议召开临时股东大会
D.丁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提议召开临时股东大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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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本文资料及习题摘自正保会计网校畅学旗舰班讲义,转载请务必注明!
在中级会计《经济法》第二章是重要章节,分值居高不下,约17分左右。各种题型均有涉及,需重点关注主观题的考查,尤其是“公司+证券”结合可能考查综合题。知识点较为零散,考查细致,覆盖全面,学习时需反复记忆。跟随网校老师,帮你巧记经济法法条,快来2023年的中级会计职称备考吧>>
温馨提示:本内容仅供2023年中级会计师备考提前学习使用,新教材发布后请以新内容为准进行学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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