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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民事法律行为,是指公民或法人以设立、变更、终止民事权利和民事义务为目的;以意思表示为要素,依法产生民事法律效力的;合法行为。
二、法律行为的分类:
1、单方法律行为和多方法律行为
2、有偿法律行为和无偿法律行为
3、要式法律行为和非要式法律行为
4、主法律行为和从法律行为
三、法律行为的有效要件
法律行为的有效是指法律行为足以引起权利义务设立、变更、终止的法律效力。法律行为的成立是法律行为有效的前提,法律行为从成立时起具有法律约束力,行为人非依法律规定或取得对方同意,不得擅自变更或解除。但是,已成立的法律行为不一定必然发生法律效力,只有具备一定有效条件的法律行为,才能产生预期的法律效果。法律行为的有效要件分为形式有效要件和实质有效要件。
1.法律行为的形式有效要件
2.法律行为的实质有效要件
四、附条件和附期限的法律行为
五、无效的民事行为
六、可变更、可撤销的民事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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