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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中级会计师考试《经济法》小知识:经济法主体的范围

来源: 正保会计网校论坛 编辑: 2014/08/12 13:58:24 字体:

2014年中级会计师备战正当时,为帮助考生进行有效练习迅速掌握知识,正保会计网校已开通2014中级会计职称无纸化考试模拟系统(立即体验>>。另外,网校学员在论坛和全国学员进行互动,大家一起鼓励、一起进步!以下是网校学员为大家分享的知识点,希望对你有所帮助。

  经济法主体的范围

  经济法调整范围的广泛性,决定了经济法主体范围具有广泛性。对于经济法主体,可以从多种不同的角度,作出不同的分类。

  根据主体在经济运行中的客观形态分类:国家机关;企业;事业单位;社会团体;个体工商户、农村承包经营户;公民(个人)

  根据经济法调整领域不同分类:宏观调控法主体、市场规制法主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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