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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中级会计职称《经济法》知识点:代理权(03.17)

来源: 正保会计网校论坛 编辑: 2016/03/17 08:53:10 字体:

以下为正保会计网校论坛学员为大家整理的2016年中级会计职称考试知识点,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2016年中级会计职称考试的备考日益紧张,你准备好了吗?

代理权

  一、无权代理:

  根本没有代理:

  1.没有代理权的代理行为

  2,超越代理权的代理行为

  3.代理权终止后的代理行为

  二、滥用代理权,(有代理权,却不好好使用):

  1.自已代理

  2.双方代理

  3.代理人与第三人恶意患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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