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还有2天2016年就要结束了,大家庆祝元旦的同时,别忘了2017年中级会计职称的备考哦。为了帮助大家更好的学习,正保会计网校整理了中级会计职称《经济法》第六章的知识点“增值税的税收优惠-免税项目”以供大家参考,希望大家学习愉快!
【知识点】增值税的免税项目
1.农业生产者销售的自产农产品。
2.避孕药品和用具。
3.古旧图书,即指向社会收购的古书和旧书。
4.直接用于科学研究、科学试验和教学的进口仪器、设备。
5.外国政府、国际组织无偿援助的进口物资和设备。
6.由残疾人的组织直接进口供残疾人专用的物品。
7.销售的自己使用过的物品,即指其他个人自己使用过的物品。
8.除前述规定外,增值税的免税、减税项目由国务院规定,任何地区、部门均不得规定免税、减税项目。据此,国务院财政、税务主管部门还颁布了一系列有关增值税的免税项目的规范性文件,主要内容如下:
(1)对销售下列自产货物实行免征增值税政策:再生水、以废旧轮胎为全部生产原料生产的胶粉、翻新轮胎、生产原料中掺兑废渣比例不低于30%的特定建材产品。
(2)对污水处理劳务免征增值税。
(3)对残疾人个人提供的加工、修理修配劳务免征增值税。
(4)对饲料级磷酸二氢钙产品可按照现行“单一大宗饲料”的增值税政策规定,免征增值税。
(5)自2009年1月1日起至2013年12月31日止,广播电影电视行政主管部门按照各自职能权限批准从事电影制片、发行、放映的电影集团公司(含成员企业)、电影制片厂及其他电影企业取得的销售电影拷贝收入、转让电影版权收入、电影发行收入以及在农村取得的电影放映收入,免征增值税。
(6)自2007年7月1日起,纳税人生产销售和批发、零售滴灌带和滴灌管产品免征增值税。
(7)自2009年1月1日起,单位和个人销售再生资源,应当依法缴纳增值税。但个人(不含个体工商户)销售自己使用过的废旧物品免征增值税。
(8)自2012年1月1日起,符合条件的纳税人销售的熊猫普制金币免征增值税。
(9)自2013年1月1日起,免税化肥成本占该硝基复合肥原料中全部化肥成本的比重高于70%的免征增值税。
(10)自2012年10月1日起,从事农产品批发、零售的纳税人销售的部分鲜活肉蛋产品免征增值税。
(11)2011年1月1日至2015年12月31日,饮水工程运营管理单位向农村居民提供生活用水取得的自来水销售收入,免征增值税。
(12)自2013年12月1日起,纳税人在资产重组过程中,通过合并、分立、出售、置换等方式,将全部或者部分实物资产以及与其相关联的债权、负债经多次转让后,最终的受让方与劳动力接收方为同一单位和个人的,其中货物的多次转让行为均不征收增值税。
(13)自2014年5月1日起,《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粮食企业增值税征免问题的通知》第一条规定的增值税免税政策适用范围由粮食扩大到粮食和大豆,并可对免税企业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
【2016年新增】
(14)自2015年5月19日起,纳税人享受下列增值税优惠政策,其涉及的税收审核审批工作程序取消,改为备案管理:
①承担粮食收储任务的国有粮食企业,经营免税项目的其他粮食经营企业,以及有政府储备食用植物油销售业务企业免征增值税的审核;
②拍卖行拍卖免税货物免征增值税的审批;
③随军家属就业,免征增值税的审批;
④自主择业的军队转业干部就业免征增值税的审批;
⑤自谋职业的城镇退役士兵就业免征增值税的审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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