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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中级会计师《经济法》基础学习:“营改增”试点的税率

来源: 正保会计网校 编辑: 2014/02/25 16:05:09 字体:

2014年中级会计职称备考已经开始,为了帮助参加2014年中级会计职称考试的学员掌握基础知识,提高备考效果,正保会计网校精心为大家整理了中级会计职称考试各科目知识点,希望对广大考生有所帮助。

“营改增”试点的税率

税率

17%

提供有形动产租赁服务

13%

 

11%

提供交通运输业服务

6%

提供现代服务业服务(有形动产租赁服务除外)

0

涉及跨境提供应税服务的行为

征收率

3%

适用于小规模纳税人以及一般纳税人适用简易方法计税的特定项目,如轮客渡、公交客运、轨道交通及出租车

【注意】纳税人提供适用不同税率或者征收率的应税服务,应当分别核算适用不同税率或者征收率的销售额;未分别核算的,从高适用税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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