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4周年

财税实务 高薪就业 学历教育
APP下载
APP下载新用户扫码下载
立享专属优惠
安卓版本:8.6.96 苹果版本:8.6.96
开发者:北京正保会计科技有限公司
应用涉及权限:查看权限>
APP隐私政策:查看政策>

中级会计职称经济法知识点:税务机关的纳税核定权

来源: 正保会计网校 编辑:喵喵怪 2020/05/14 11:55:31 字体:

九层之台,起于垒土;千里之行,始于足下。相信通过每天的练习,大家对《经济法》的知识点会有更好的理解和把握,这样在考试时就会更加得心应手。

经济法知识点

●经济法知识点:税务机关的纳税核定权

企业不提供与其关联方之间业务往来资料,或者提供虚假、不完整资料,未能真实反映其关联业务往来情况的,税务机关有权依法核定其应纳税所得额。

税务机关核定企业应纳税所得额时,可以采用下列方法:

(1)参照同类或者类似企业的利润率水平核定;

(2)按照企业成本加合理的费用和利润的方法核定;

(3)按照关联企业集团整体利润的合理比例核定;

(4)按照其他合理方法核定。

企业对税务机关按照上述规定的方法核定的应纳税所得额有异议的,应当提供相关证据,经税务机关认定后,调整核定的应纳税所得额。

正保会计网校2020年中级会计职称新课已经开通啦,跟随网校老师学习,下一个中级会计师就是你!报课学习>>

相关推荐

4周掌握中级经济法40个重难点!

决战中级余百日!经济法必备法条100条献上

记不住?效率低?PDF版中级分录/公式/法条大全拯救你!

回到顶部
折叠
网站地图

Copyright © 2000 - www.chinaacc.com All Rights Reserved. 北京正保会计科技有限公司 版权所有

京B2-20200959 京ICP备20012371号-7 出版物经营许可证 京公网安备 11010802044457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