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银川市财政局关于转发《自治区财政厅关于开展会计人员信息采集工作的通知》的通知
各有关单位:
为加强会计人员队伍建设,全面掌握会计人员基本情况,按照《自治区财政厅关于开展会计人员信息采集工作的通知》(宁财(会)发〔2019〕211号)的有关要求,我局现予以转发,请认真遵照执行。
银川市财政局
2019年3月13日
(此件公开发布)
说明:因考试政策、内容不断变化与调整,正保会计网校提供的中级会计职称考试信息仅供参考,如有异议,请考生以权威部门公布的内容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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