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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考信息
一、 领取时间
自2019年2月12日开始领取,法定假日除外。
二、 领取地点及咨询电话
成绩合格的考生应到报名属地财政部门会计管理机构领取合格证书,县(市)级财政部门不设领取点。
三、 其他事宜
1、 考生应持本人身份证件领取。因特殊情况不能现场领取的,代领人可持双方身份证件(原件、复印件)及考生亲笔签名的“委托书”代为领取。
2、 考生领取合格证书、考生信息表(存放个人档案中)后,务必妥善保管,丢失不补。
3、 证书的电子备案信息可登陆财政部会计资格评价中心所属的“全国会计资格评价网”()“证书查询系统”模块进行查询。
说明:因考试政策、内容不断变化与调整,正保会计网校提供的考试信息仅供参考,如有异议,请考生以权威部门公布的内容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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