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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黑龙江牡丹江2014年中级会计师考试报名时间为4月1日至24日,报名网站:全国会计资格评价网()。初、中级资格现场确认时间为4月14日至4月25日,初级资格考试日期为9月20日至24日;中级资格考试日期为10月25日至26日;高级资格考试日期为10月26日。
2014年度全国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牡丹江考区报名通知
全市参加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考生:
根据《省财政厅关于做好2014年度全国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工作有关事宜的通知》(黑财会【2014】8号)文件精神及黑龙江省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办公室《关于2014年度全省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有关事项的公告》要求,结合牡丹江市实际,现将2014年度全国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牡丹江考区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报名方式
2014年度全省会计专业技术初级资格、中级资格和高级资格考试继续实行网上报名。报名网址:;网站:全国会计资格评价网。
二、报名条件
(一)初级资格
报名参加初级资格考试的人员,除持有效的会计从业资格证书外,还必须具备教育部门认可的高中毕业以上学历。
(二)中级资格
报名参加中级资格考试的人员,除持有效的会计从业资格证书外,还必须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1、取得大学专科学历,从事会计工作满五年。
2、取得大学本科学历,从事会计工作满四年。
3、取得双学士学位或研究生班毕业,从事会计工作满二年。
4、取得硕士学位,从事会计工作满一年。
5、取得博士学位。
上述有关学历(学位),是指经国家教育行政部门认可的学历(学位)。有关会计工作年限,是指报考人员取得规定学历前后从事会计工作时间的总和,其截止日期为考试报名年度当年年底前。对通过全国统一考试,取得经济、统计、审计专业技术初、中资格,并具备上述基本条件的人员,可报名参加相应级别的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
(三)高级资格
参加高级会计师任职资格考试的人员须符合《黑龙江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印发黑龙江省中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标准的通知》(黑人保发〔2010〕111号)中高级会计师的申报条件。
三、网上报名时间
全省会计专业技术初、中、高级资格网上报名时间为4月1日至4月24日(星期六和星期日正常报名)。根据国家要求,2014年报名只进行一次,不再进行补报名。
2013年度通过部分中级考试科目的考生,在2014年度网上考试报名时请正确填写个人姓名和身份证号,以获取本人2013年度考试的档案号。
四、报名确认时间及地点
(一)确认时间
初、中级资格现场确认时间为4月14日至4月25日。
高级资格现场确认时间为4月21日至4月24日。
节假日不予受理。
(二)确认地点
牡丹江市太平路317号,市财政局南楼301室。
咨询电话:0453-6221851、6934808
五、确认时考生应提交的材料
(一)初、中级资格
1、网上打印的报名信息表1份(报名信息表上应加盖单位公章,并粘贴与网上报名上传一致的近期免冠1寸彩色照片2张);
2、二代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3、会计从业资格证原件及复印件(报考初级资格应为D级以上,报考中级资格应为C级以上);
4、从事会计工作年限证明(仅限中级);
5、学历(或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二)高级资格
1、网上打印的报名信息表1份(报名信息表上应加盖单位公章,并粘贴与网上报名上传一致的近期免冠1寸彩色照片2张);
2、二代身份证员原件及复印件;
3、会计师资格证书原件、复印件和《资格考试合格人员登记表》原件、复印件;
4、B级以上会计从业资格证书原件、复印件;
5、学历(或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以上所有复印件都要按上述顺序粘贴在报名信息表后面。请高级资格考生自备档案袋。
六、缴费方式
实行网上缴费。审核通过后的考生,应于4月29日前登录网上报名系统,通过网上银行自行缴纳报名费和考务费,未在规定时间内缴纳费用的视为自动放弃考试资格。
考生报名前应仔细阅读相关文件及公告,慎重报考,缴费确认后,不再办理退费。
七、考试日期及考试时间
初级资格考试日期为9月20日至24日;中级资格考试日期为10月25日至26日;高级资格考试日期为10月26日。
初级资格:《初级会计实务》考试时长为2小时,《经济法基础》考试时长为1.5小时;两个科目连续考试。
中级资格:《中级会计实务》考试时长为3小时,《财务管理》考试时长为2.5小时,《经济法》考试时长为2.5小时。
高级资格:《高级会计实务》考试时长为3.5小时。
八、考试方式
初级资格实行无纸化考试。
中、高级资格继续实行纸笔考试。
九、《准考证》打印及领取
(一)初、中级资格
1、《准考证》由市财政局会计管理科统一打印发放,考生个人打印无效。
2、具体领取日期敬请关注“牡丹江会计网”通知。网址:
初级资格于9月1日—4日公布领取信息;中级资格于10月8日—11日公布领取信息。
3、领取《准考证》时需携带本人身份证及报名回执单。
(二)高级资格
《准考证》于10月20日前在报名网站上自行打印。
十、其他
(一)2014年度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大纲使用全国会计考试办公室新修订的考试大纲。
(二)有关会计考试信息以黑龙江省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办公室通知为准,同时我们将于第一时间在“牡丹江会计网”上发布(/),请广大考生注意浏览。
牡丹江市财政局
2014年3月25日
说明:因考试政策、内容不断变化与调整,正保会计网校提供的以上信息仅供参考,如有异议,请考生以权威部门公布的内容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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