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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领取2013年度初、中级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证书的通知
各位考生:
2013年度初、中级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证书从6月3日开始发放,请考生携相关证件到市财政局会计科一楼104办公室领取。
考生领取证书时请携带会计从业资格证、毕业证、身份证、准考证原件。
巴彦淖尔市财政局
二〇一四年六月三日
推荐栏目:中级会计实务教材
说明:因考试政策、内容不断变化与调整,正保会计网校提供的以上信息仅供参考,如有异议,请考生以权威部门公布的内容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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