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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15年度全国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报名有关事项的通知
根据《云浮市财政局、云浮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转发关于广东省2015年度全国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考务日程安排及有关事项的通知》(云财会[2015]1号)精神,现将我县2015年度全国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网上报名有关具体事项通知如下:
一、报名对象
报名工作按属地原则进行,会计从业资格在我县登记管理,工作单位在我县行政区域的会计从业人员均可报名。
在校学生、待业人员可报名初级资格考试。
二、报名条件
(一)基本条件
报名参加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的人员,应具备下列基本条件:
1、坚持原则,具备良好的职业道德品质;
2、认真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和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以及有关财经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无严重违反财经纪律的行为;
3、履行岗位职责,热爱本职工作;
4、具备会计从业资格,持有会计从业资格证书。
(二)学历、会计工作年限条件
报考级别 | 学历条件 | 会计工作年限条件 |
初级 | 高中或中专以上 | 无工作年限要求 |
中 级 |
专科 | 从事会计工作满五年 |
本科 | 从事会计工作满四年 | |
双学士学位或研究生毕业 | 从事会计工作满二年 | |
硕士学位 | 从事会计工作满一年 | |
博士学位 | 无工作年限要求 | |
高 级 |
财会类中级 专业技术资格 |
从事本专业技术工作三年以上(截至2015年8月31日) |
财会类专业 博士学位 |
从事本专业技术工作 | |
具备高级会计师资格,但不具备注册会计师资格申报正高级会计师资格 | 无工作条件要求 |
备注:
1、有关会计工作年限,是指报考人员取得规定学历前后从事会计工作时间的总和,其截止日期为2015年12月31日。具体规定如下:
(1)持第一学历报考的人员,取得学历证书和会计从业资格证书的年限必须同时满足相应年限要求。
(2)持工作后取得学历报考的人员,会计工作时间为报考人员取得学历之前和之后从事的有效会计工作时间总和。学历证书为非全日制的,学习期间年限界定为有效会计工作时间,合并计入会计工作时间;学历证书为全日制的,学习期间虽持有会计从业资格证书,但其年限不界定为有效工作时间。取得会计从业资格证书的年限也须满足上述有效会计工作时间的合计。
2、1990年9月1日及以后出生人员如需报名中级资格考试,请携带有关证件到当地报名点现场审查报名。
三、考试级别与科目
考试级别 | 考试科目 | 备注 |
初级资格 | 经济法基础、初级会计实务 | 一个考试年度通过全部科目考试 |
中级资格 | 财务管理、经济法、中级会计实务 | 连续两个考试年度通过全部科目考试 |
高级资格 | 高级会计实务 | 达到国家合格标准 |
四、报名时间
(一)初级资格
初级资格考试报名时间从2015年1月8日至2015年1月28日。
(二)中、高级资格
中、高级资格考试报名时间从2015年4月8日至2015年4月29日。
五、报名流程
(一)网上报名
报考人员应在规定报名时间登陆“全国会计资格评价网”(网址),进入初级或中、高级资格考试报名系统,按网上规定的报名流程和要求录入报名信息,上传电子照片,对录入信息仔细复核无误后,下载打印报名信息表一份,有工作单位的,送工作单位审核盖章。电子照片为近期免冠彩色证件照,jpg格式,图片大小不超过15KB,像素为114*156。
为确保照片的规格质量,建议报考人员到专业照相馆照相,并索取上述规格的电子照片。
(二)现场确认
1、现场确认地点
(1)初、中级资格
初、中级资格考试报名现场确认地点:新兴县财政局会计股(地址:新兴县新城镇较场路33号,咨询电话:2884649)
(2)高级资格
高级资格考试报名现场确认地点:云浮市星岩一路111号市政府行政服务中心三楼财政窗口,联系电话:8819800.
2、现场确认时间
(1)初级资格
初级资格考试报名现场确认时间2015年1月8日至2015年1月28日(工作日),上午8:00-11:30,下午2:30-5:30.
(2)中、高级资格
中、高级资格考试报名现场确认时间2015年4月20日至2015年4月29日(工作日),上午8:00-11:30,下午2:30-5:30.
3、提交资料
报考人员应提交以下资料审核:
(1)《全国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报名信息表》一份(填写工作单位的,工作单位签署意见并盖章),
(2)有效的《会计从业资格证书》原件及其复印件一份
(3)居民身份证原件及其复印件一份,
(4)学历(学位)证书原件及其复印件一份,
(5)会计或相关专业技术资格证书(职称证)原件及其复印件一份,(报考中、高级资格人员提供)
(6)若委托他人代办的,还需提供委托人的委托书和代办人的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7)大一寸近期免冠彩色证件照两张(办证备用)
六、考试收费
根据广东省物价局《关于调整我省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费标准问题的复函》(粤价函〔2014〕31号)规定,2015年度初资格考试费按75元/科收取,中级资格考试费按50元/科收取。报名人员办理现场确认后到代收银行缴交考试费。
七、考试大纲
使用全国会计考办印发的2015年度全国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大纲。报名点不代办考试用书征订,各考生根据需要自行购买。
八、考试时间
各级别、各科目具体考试时间及批次如下:
考试日期 | 初级资格 | 中级资格 | 高级资格 | 考试方式 |
2015年5月16日至20日(共5天,10个批次) | 9:00—12:30 初级会计实务 经济法基础 |
1、无纸化考试 2、两科连考,初级会计实务考试时长2小时,经济法基础考试时长1.5小时。 |
||
14:30—18:00 初级会计实务 经济法基础 |
||||
2015年9月12日(星期六) | 9:00-11:30 财务管理 |
纸笔考试 | ||
14:00-16:30 经济法 |
||||
2015年9月13日(星期日) | 9:00—12:00 中级会计实务 |
9:0—12:30 高级会计实务 |
九、准考证打印
2015年度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实行网上打印准考证方式。各考生须在考试日期前15天登录财政部“会计行业管理网”、“全国会计资格评价网”查询通知,并在规定时间内自行登录网上打印准考证,初级资格考生在5月15日前打印,中、高级资格考生在9月11日前打印。
逾期未能打印准考证造成的损失,由考生负责。如发现准考证姓名、身份证、照片等有误的,应于考试日期5日前到原现场确认点更正。
新兴县财政局
2015年1月23日
说明:因考试政策、内容不断变化与调整,正保会计网校提供的以上信息仅供参考,如有异议,请考生以权威部门公布的内容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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