扫码下载APP
及时接收最新考试资讯及
备考信息
根据江西省赣州市财政局公布的《关于2016年度全国会计专业技术中 高级资格考试考务日程安排及有关事项的通知》获悉,2016年江西省会计专业技术资格中级考试采取先报名,成绩合格后再审核报名条件的方式,如不符合报名条件,三科合格成绩全部取消,不再滚动下一年。考后资格审查事项请于考试成绩公布后关注各设区市财政局公告或通知。具体信息如下所示:
报名资格审查工作由各地人社职改部门负责。省直考生到省会计考办,由省人社职改部门进行资格审查;其他考区考生由所在地人社职改部门进行资格审查。资格审查时间为网上报名日期内的工作时段,具体请向所在市、州人社职改部门咨询。审查时,考生本人应提交加盖所在单位公章的《报名信息表》、会计从业资格证书、学历或学位证书、相关专业技术资格证书、居民身份证明(香港、澳门居民应提交本人身份证明,台湾居民应提交《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等证明材料(均要求原件,复印件无效)。审查通过后,由审查人在《报名信息表》上签名并加盖公章。本次考试不受理中介机构或他人代理报名。
有关部门在进行报名资格审查时,应严格对照报名条件,审查报考人员登记表(特别是从事会计工作年限)、学历(或学位)证书、会计从业资格证书、居民身份证明等相关证明的原件。
说明:因考试政策、内容不断变化与调整,正保会计网校提供的以上信息仅供参考,如有异议,请考生以权威部门公布的内容为准!
Copyright © 2000 - www.chinaacc.com All Rights Reserved. 北京正保会计科技有限公司 版权所有
京B2-20200959 京ICP备20012371号-7 出版物经营许可证 京公网安备 11010802044457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