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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年度全国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初、中级成绩已经公布,考生可登录江西财政网会计频道查询。我省2013年度全国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采取先报名考试、成绩合格后再审查报名条件的方式。现结合我市实际情况,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审查地点
1、初审地点:宜春市行政服务中心(宜阳大厦中座三楼财政局办证窗口),电话:0795-3216734;
2、终审地点:宜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专业技术人员管理科(宜阳大厦中座9楼932室),电话:0795-3272951。
二、审查时间
2014年1月1日-10日上班时间(节假日除外)。
三、审查对象
(一)中级资格考试合格人员
2013年中级考试全科合格或2012年、2013年度中级考试累计全科合格的考生,资格审查时须提交以下资料:
1、学历证书原件与复印件;
2、会计从业资格证原件与复印件;
3、身份证原件与复印件;
4、《2013年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资格审核表》(附件1)2张,须加盖报考时填报单位公章。
5、《资格考试合格人员登记表》(附件2)1张,登记表须贴本人近期两寸免冠证件照2张,同时加盖报考时填报单位公章。
1988年1月1日以后出生的中级考生,必须提供本人毕业证原件及复印件、会计从业资格证原件及复印件报省厅审核。
(二)初级资格考试合格人员
初级资格考生网上报名信息已与江西会计从业资格数据库比对,成绩合格人员不再审核资格。请初级资格考生自行下载打印《资格考试合格人员登记表》(附件2),于2014年1月31日前交市人社局专业技术人员管理科。
四、其他事项
1、宜春考区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初、中级成绩60分以上的人员名单已通过财政内网下发,请各县(市、区)财政局自行下载并做好数据的备份工作。
2、2013年江西省会计专业技术资格初、中级考试阅卷继续采用网上评卷方式,阅卷程序避免了漏评题目、统分、登分等错误,不受理考生查卷申请。
3、专业技术资格证书办理:已交表的初、中级考生请于2014年4月前后关注宜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发布的证书办理通知。
附件2:《资格考试合格人员登记表》
2013年12月30日
说明:因考试政策、内容不断变化与调整,正保会计网校提供的以上信息仅供参考,如有异议,请考生以权威部门公布的内容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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