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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西南宁发布2019年会计人员继续教育工作的通知!针对继续教育对象及时间均作了解答,详情如下:
温馨提示:通过全国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的考生请注意完成2019年度继续教育学习
问题一:2019年度我区会计人员继续教育对象有哪些?
答:国家机关、企业、事业单位以及社会团体等组织具有会计专业技术资格的人员,或不具有会计专业技术资格但在广西区内从事会计工作的人员(以下简称会计人员)。
问题二:通过全国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的人员什么时候开始继续教育?
答:会计人员参加继续教育采取学分制管理制度,每年度参加专业科目继续教育取得的学分不得少于60学分。取得的学分均在当年度有效,不得结转下年度。具有会计专业技术资格的人员应当自取得会计专业技术资格的次年开始参加继续教育,并在规定时间内取得规定学分。
请2018年及以前年度取得会计专业技术资格的考生按规定完成2019年度继续教育学习。
说明:因考试政策、内容不断变化与调整,正保会计网校提供的以上信息仅供参考,如有异议,请考生以权威部门公布的内容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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