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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中级职称《经济法》专家点评:非营业活动(3.7)

来源: 正保会计网校 编辑: 2016/03/21 13:34:39 字体:

中级会计职称 专家错题点评

亲爱的学员,大家好!本周的测试题目主要针对第7章的内容,大家的平均正确率为41.34%,整体掌握不太乐观。下面就本周(2016年3月7日到2016年3月13日)题目中大家正确率较低、疑问较多的题目进行点评。

【错题点评】2016年3月7日

根据营改增相关规定,下列各项中属于非营业活动的有(  )。

A. 非企业性单位按照法律和行政法规的规定,为履行国家行政管理和公共服务职能收取政府性基金或者行政事业性收费的活动

B. 单位聘用的员工为本单位提供应税服务

C. 个体工商户聘用的员工为雇主提供应税服务

D. 单位或者个体工商户为员工提供应税服务

【正确答案】ABCD

【答案解析】非营业活动,是指:(1)非企业性单位按照法律和行政法规的规定,为履行国家行政管理和公共服务职能收取政府性基金或者行政事业性收费的活动。(2)单位或者个体工商户聘用的员工为本单位或者雇主提供应税服务。(3)单位或者个体工商户为员工提供应税服务。(4)财政部和国家税务总局规定的其他情形。

【专家点评】本题考查的知识点很细致,主要是针对应税范围的特殊规定作出的考核,大家对于此处有印象,会判断即可,不用作进一步的深究。

针对大家在做题过程中出现的问题,大家可以在网校论坛进行题目的讨论,实在不理解的也可以到答疑板提问,最终的目的是让大家都能够打下一个坚实的基础,为以后的深入学习作好充分的准备。我们会尽量为大家准备具有代表性的、典型的练习题目,也希望广大学员能够通过阅读教材,认真练习和测试,以求达到良好的练习效果。

注:以上习题来源于正保会计网校“每日一练——免费在线测试”栏目,网校老师针对学员每日提交的测试结果挑选出有代表性的错题进行点评。

注:本文原创于正保会计网校(http://www.chinaacc.com),不得转载!

相关链接:2016中级职称专家点评每周连连看(03.07-03.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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