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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级会计职称《经济法》易错题专家点评:执行程序(9.11)

来源: 正保会计网校 编辑: 2015/09/16 09:28:46 字体:

中级会计职称《经济法》易错题专家点评:执行程序(9.11)

  多选题

关于执行程序,下列表述正确的有()。

A.申请执行的期间,从法律文书规定履行期间的最后一日起计算

B.法律文书规定分期履行的,从规定的每次履行期间的最后一日起计算;法律文书未规定履行期间的,从法律文书生效之日起计算

C.申请执行人超过申请执行时效期间向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的,人民法院不予受理

D.被执行人履行全部或者部分义务后,又以不知道申请执行时效期间届满为由请求执行回转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

【正确答案】ABD

【答案解析】申请执行人超过申请执行时效期间向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的,人民法院应予受理。被执行人对申请执行时效期间提出异议,人民法院经审査异议成立的,裁定不予执行。

点评:申请执行人超过申请执行时效期间向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的,人民法院应予受理。因为人民法院并不主动审查时效期间。

  注:以上习题来源于正保会计网校“每日一练——免费在线测试”栏目,网校老师针对学员每日提交的测试结果挑选出有代表性的错题进行点评。

针对大家在做题过程中出现的问题,大家可以在网校论坛进行题目的讨论,实在不理解的也可以到答疑板提问,最终的目的是让大家都能够打下一个坚实的基础,为以后的深入学习作好充分的准备。我们会尽量为大家准备具有代表性的、典型的练习题目,也希望广大学员能够通过阅读教材,认真练习和测试,以求达到良好的练习效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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