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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级会计职称《经济法》知识点:投资性房地产的范围

来源: 正保会计网校论坛 编辑: 2015/11/30 12:10:17 字体:

以下为正保会计网校整理的论坛学员为大家整理的2016年中级会计职称考试知识点,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2016年中级会计职称考试的备考日益紧张,你准备好了吗?


投资性房地产的范围

投资性房地产的范围属于不属于
1. 已出租的土地使用权
2.持有并准备增值后转让的土地使用权
3.已出租的建筑物
1.自用房地产
(1)企业出租给本企业职工居住的房屋。
(2)企业拥有并自行经营的旅馆饭店。
(3)企业自用的办公楼,生产车间厂房等。
2.作为存货的房地产
如果某项房地产,部分用于赚取租金或资本增值,部分自用,能够单独计量和出售的,用于赚取租金或资本增值的部分,应当确认为投资性房地产,不能够单独计量和出售的,用于赚取租金或资本增值的部分,不确认为投资性房地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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