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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中级职称《经济法》易错题:诉讼时效

来源: 正保会计网校 编辑:Ava 2019/05/24 09:19:20 字体:

“与其用泪水悔恨今天,不如用汗水拼搏明天。”对于中级会计职称考试而言,坚持多做题学会积累是关键,考生要不怕做错题,做错了学会总结就好。正保会计网校为你特意整理了中级会计职称考试易错题,在中级会计职称考试的路上,陪你每天进步一点点,陪你向会计实务高分每天迈进一点点!

【多选题】下列事项中可能引起诉讼时效中止的有( )。

A、自然灾害

B、军事行动

C、权利被侵害的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没有法定代理人

D、权利被侵害的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没有法定代理人

查看答案解析
【答案】
ABCD
【解析】

解析:根据《民法总则》规定,在诉讼时效期间的最后六个月内,因下列障碍,不能行使请求权的,诉讼时效中止:(1)不可抗力;(2)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没有法定代理人,或者法定代理人死亡、丧失民事行为能力、丧失代理权;(3)继承开始后未确定继承人或者遗产管理人;(4)权利人被义务人或者其他人控制;(5)其他导致权利人不能行使请求权的障碍。

注:以上习题来源于正保会计网校“每日一练——免费在线测试”栏目,网校老师针对学员每日提交的测试结果挑选出有代表性的错题进行点评,登录后点击“专家点评”即可查看。如果仍然有不理解的,还可以到课程答疑板提问。更多易错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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