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甲乙订立一份质押合同,约定以乙的一台新款IBM笔记本电脑作为质物出质。但在交付时,乙交给甲的是一台新款的惠普笔记本电脑,甲没有异议。此时( )。

来源: 正保会计网校 编辑: 2019/02/15 10:35:28 字体:

单选题】甲乙订立一份质押合同,约定以乙的一台新款IBM笔记本电脑作为质物出质。但在交付时,乙交给甲的是一台新款的惠普笔记本电脑,甲没有异议。此时( )。

A.应当将惠普笔记本退回,要求交付IBM笔记本
B.应当将惠普笔记本退回,且合同失效
C.可以要求将惠普笔记本退回,合同效力待定
D.质物以惠普笔记本为准,合同成立且生效

查看答案解析
【答案】
D
【解析】
质押合同中对质押的财产约定不明,或者约定的出质财产与实际移交的财产不一致的,以实际交付占有的财产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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