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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注会经济法答疑精华:诉前财产保全和诉前临时禁令

来源: 正保会计网校 编辑: 2014/08/28 17:20:43 字体:

2014年注册会计师(cpa)考试备考火热进行中,您是否还在为遇到难题不能够及时解答而感到苦恼?为帮助更多注会学员高效备考,正保会计网校特从答疑板中精选学员普遍出现的问题,为大家找到解决的方法,祝大家学习愉快、梦想成真!

学员问题:诉前财产保全和诉前临时禁令是什么?

回答:诉前财产保全属于应急性的保全措施,目的是保护利害关系人不致遭受无法弥补的损失。

例如,双方当事人签订购销合同,需方按约定给付供方150万元的预付款,事后发现供方有欺诈行为,根本没有能力履行合同,而且所付货款有被转移的可能,如不及时采取强制保全措施加以控制,必将产生难以弥补的损失。

由于从债权人起诉到法院受理需要一段时间,法律就有必要赋予利害关系人在情况紧急时,请求法院及时保全可能被转移的财产的权利。

诉前临时禁令,是指知识产权诉讼过程中,为及时制止正在实施或即将实施的侵害权利人权利的行为,法院有权根据当事人申请发布一种禁止或限制行为人从事某种行为的强制命令,这就是临时禁令。

比如:法院根据当事人的申请,在软件著作权权利人起诉之前,出具民事裁定书,要求涉嫌侵权人停止使用侵权软件。

注:本文为正保会计网校原创,版权属正保会计网校所有,未经授权,不得转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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