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4周年

财税实务 高薪就业 学历教育
APP下载
APP下载新用户扫码下载
立享专属优惠

安卓版本:8.7.72 苹果版本:8.7.72

开发者:北京正保会计科技有限公司

应用涉及权限:查看权限>

APP隐私政策:查看政策>

HD版本上线:点击下载>

2015年注会经济法知识点:抵押权的生效

来源: 正保会计网校论坛 编辑: 2015/02/04 16:24:07  字体:

选课中心

书课题助力备考

选课中心

资料专区

硬核干货等你学

资料专区

免费题库

海量好题免费做

免费题库

会计人证件照

省时省力又省钱

会计人证件照

报名提醒

入口开通及时知

报名提醒

  为了方便备战2015注册会计师考试的学员,正保会计网校论坛学员为大家分享了注册会计师考试各科目里的重要知识点,希望对广大考生有帮助。

 

注册会计师知识点

  知识点:抵押权的生效

登记生效
(不动产) 
(1)建筑物和其他土地附着物;
(2)建设用地使用权;
(3)荒地等土地承包经营权;
(4)正在建造的建筑物。 
抵押权自登记之日起设立。
未办理登记,不影响抵押合同生效。 
登记对抗
(动产) 
(1)生产设备、原材料、半成品;
(2)正在建造中的船舶、航空器;
(3)交通运输工具。 
抵押权自抵押合同生效时设立。
未经登记,不得对抗善意第三人。 

正保会计网校论坛

学员讨论(0
回到顶部
折叠
网站地图

Copyright © 2000 - www.chinaacc.com All Rights Reserved. 北京正保会计科技有限公司 版权所有

京B2-20200959 京ICP备20012371号-7 出版物经营许可证 京公网安备 11010802044457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