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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年注会《经济法》知识点:抵押权的设定要求

来源: 正保会计网校论坛 编辑: 2015/02/04 16:28:06 字体:

为了方便备战2015注册会计师考试的学员,正保会计网校论坛学员为大家分享了注册会计师考试各科目里的重要知识点,希望对广大考生有帮助。

注册会计师财管知识点

知识点:抵押权的设定要求

(1)形式:设立抵押权,应当采取书面形式订立抵押合同。

(2)流押合同之禁止:当事人在抵押合同中约定,债务履行期届满抵押权人未受清偿时,抵押物的所有权转移为债权人所有的内容无效。——该条款无效,抵押合同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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