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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年注册会计师《经济法》复习资料:基于债务人财产的诉讼

来源: 正保会计网校论坛 编辑: 2015/07/20 15:02:08 字体:

  正保会计网校论坛学员为大家分享了注册会计师学习中的遇到的知识点,希望对大家备考有帮助,学习中遇到问题,可以去网校论坛讨论或去所报课程答疑板提问。

  知识点:基于债务人财产的诉讼

  (1)主张次债务人代替债务人直接向其偿还债务的;(代位权诉讼)

  (2)主张债务人的出资人、发起人和负有监督股东履行出资义务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或者协助抽逃出资的其他股东、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实际控制人等直接向其承担出资不实或者抽逃出资责任的;(出资的责任)

  (3)以债务人的股东与债务人法人人格严重混同为由,主张债务人的股东直接向其偿还债务人对其所负债务的;(法人人格混同)

  (4)其他就债务人财产提起的个别清偿诉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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