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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年注册会计师《税法》复习资料:契税征收管理

来源: 正保会计网校论坛 编辑: 2015/08/14 10:37:59 字体:

  正保会计网校论坛学员为大家分享了注册会计师学习中的遇到的知识点,希望对大家备考有帮助,学习中遇到问题,可以去网校论坛讨论或去所报课程答疑板提问。

  知识点:契税征收管理

  纳税义务发生时间:签订权属转移合同的当天或取得其他具有权属转移合同性质凭证的当天。

  纳税期限:纳税义务发生之日起10日内,向土地、房屋所在地的征收机关办理纳税申报,并在契税征收机关核定的期限内缴纳税款。

  纳税地点:在土地、房屋所在地的征收机关缴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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