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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注会《经济法》复习资料:合营企业与内资有限责任公司

来源: 正保会计网校论坛 编辑: 2015/12/02 17:18:39 字体:

  为了方便备战2016注册会计师考试的学员,正保会计网校论坛学员为大家分享了注册会计师考试各科目里的重要知识点,希望对广大考生有帮助。

2016年注册会计师复习资料

  知识点:合营企业与内资有限责任公司的区别

  1、有限责任公司,也称为有限公司,是指法律规定的一定人数的股东所组成,股东以其出资额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公司以其全部资产对公司的债务承担责任的公司。

  2、中外合资经营企业,是指中国合营者与外国合营者,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的规定,在中国境内共同投资、共同经营,并按投资比例分享利润、分担风险及亏损的企业。

  一般的有限责任公司与合作、合营企业的区别,主要体现在以下几点:

  1、股东

  有限责任公司,根据《公司法》的规定,其股东人数为2个以上50个以下。但国家授权投资的机构或者国家授权的部门可以单独设立国有独资的有限公司。

  合营企业的股东则是中外合资经营企业、中外合作经营企业都是外国企业、外国经济组织、外国个人与中国企业、中国经济组织共同投资、共同经营、共同分配共同举办的企业。

  2、出资

  股东可以用货币出资,也可以用实物、工业产权、非专利技术、土地使用权作价出资。股东不按规定缴纳所认缴的出资,应当对以足额缴纳出资的股东承担违约责任。对取得法人资格的合营、合资企业中,一般要求外国合作者的投资比例不低于注册资本的25%。

  3、此外,在组织机构、企业的期限、解散等都有所不同。

  有限公司,组织机构是股东会、董事会、监事会。合营企业中,组织机构是董事会、经营管理机构。

  有限公司,一般不约定期限;合营企业中,有的行业应当约定合营企业。

  另外,解散事由不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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