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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年注会考试《经济法》知识点:滥用市场支配地位行为

来源: 正保会计网校论坛 编辑: 2014/09/04 09:54:36 字体:

  网校论坛学员精心为大家分享cpa科目里的重要知识点,希望能够提升您的备考效果,祝您学习愉快!

  知识点:滥用市场支配地位行为的概念与分类

  1.滥用市场支配地位行为,是指具有市场支配地位的经营者凭借其市场支配地位实施的排挤竞争对手或不公平交易行为。

  2.滥用市场支配地位行为的构成要件有三:

  一是行为主体须是具有市场支配地位的经营者;

  二是客观方面实施了排挤竞争对手或不公平交易的反竞争行为;

  三是在行为后果方面削弱了竞争,破坏了市场竞争秩序。

  3.滥用市场支配地位行为可分为两个基本类型,即排他性滥用和剥削性滥用。

  (1)排他性滥用是指寻求损害竞争者的竞争地位,或者从根本上将它们排除出市场的行为,主要表现形式包括掠夺定价、搭售、价格歧视和拒绝交易等。

  (2)剥削性滥用是指具有市场支配地位的经营者凭借其市场支配地位对交易对方进行剥削的行为,实践中主要表现为不公平定价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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