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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注册会计师考试即将开始,正保会计网校在此为大家奉上2014年注册会计师《税法》答疑:自建投资的不动产。希望能给予准备参加2014注册会计师考试的朋友们在备考上一些帮助。
问题一:请问纳税人自建投资的不动产,在担风险和不担风险这2种情况下,分别怎么缴纳或者不缴纳营业税?如果缴税,缴哪个类别的营业税?
回答:自建不动产对外投资,共担风险,不征收营业税;如果不共担风险,取得固定收益,要交纳服务业-租赁业营业税。
问题二:可以帮忙总结一下吗?个人应纳营业税。
回答:自建自用:不交
自建一段时间后销售:交不动产销售
自建立刻销售:交建筑+交不动产销售
自建出租:交租赁业
自建投资:共担风险的,不交营业税;不是共担风险的,要征收租赁业营业税。
问题三:自建一段时间后销售:交不动产销售
自建立刻销售:交建筑+交不动产销售
这两个有什么差别?为什么隔一段时间就可以少交了?
回答:区别就是前者自用了然后销售,后者直接销售,因为此处税法规定只有自建后直接销售,才属于视同销售行为,才交纳建筑业和销售不动产营业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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