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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2023年注册会计师考试综合阶段全科合格证书领取通知

来源: 深圳市注册会计师协会 编辑:vage 2024/01/29 18:01:09 字体:

摘要:深圳2023年注册会计师考试综合阶段全科合格证书领取通知发布,可现场领取,也可邮寄领取。现场领取时间为3月22日前,周一至周五(节假日除外)上午9:00-11:30,下午2:00-5:30。

关于领取2023年注册会计师全国统一考试综合阶段全科合格证书的通知

各位相关考生:

2023年注册会计师全国统一考试全科合格证书已下发到我会,考生可通过到我会现场或申请邮寄两种方式领取全科合格证书,现就证书领取方式和办理会员入会具体事项公告如下:

一、全科合格证领取范围

1.领取地点:证书领取地点为考生2023年报名综合阶段考试时所选择的“全科合格证领取地”。考生可登录“注册会计师全国统一考试网上报名系统”查询全科合格证号码。

2.根据广东省注协《关于领取2023年度注册会计师全国统一考试全科合格证的通知》,选择深圳领取的考生全科合格证书编号的范围:

QZ*****0003号至QZ*****0005号

QY*****1165号至QY*****2880号

请在证书编号范围内的考生及时到我会领取证书,广东省内的其他证书可查阅广东省注协通知

二、领取方式

(一)现场领取

1.领取时间:3月22日前,周一至周五(节假日除外)上午9:00-11:30,下午2:00-5:30。

2.本人领取。携带有效身份证件到我会考试培训部签领。

3.会计师事务所统一领取。由会计师事务所统一领取的,凭盖公章的介绍信(模板附件1),并附上办事人员身份证复印件及考生信息名单(名单须为深圳领取的证书号范围内),考生名单请按全科合格证号后4位数字排序。证书数量较多的事务所可提前与我会考试培训部工作人员联系,提前做好准备工作,减少现场领证等候时间。

4.委托领取。须携带考生本人签字的委托书(模板附件2),以及委托人和被委托人的身份证原件(核验)、复印件1份到我会领取。

(二)申请邮寄

1.申请方式

为方便无法到现场领取的考生,可选择邮寄方式领取证书。选择邮寄方式的考生必须填写“本人”详细地址和联系方式(务必填写本人全名及手机号,信息填写有误的自行承担退件产生的费用),选择邮寄方式视同为同意“邮寄到付”和承担邮寄的各项风险。

请扫以下二维码进入中国邮政小程序填写邮寄信息:

深圳注会证书申请邮寄二维码

(2023年,2021年和2022年未领)

申请邮寄二维码

2.注意事项

申请邮寄方式并非立刻寄出,急需证书的考生请选择现场领取,第一批证书将于三月初统一寄出。邮寄方式共分四个时间段,每一批申请时间段截止后需暂停1天(工作日)处理数据。证书邮寄时间为截止日之后约5个工作日(节假日除外)。

请认真填写与复核收件信息,不可在不同时间段重复申请,系统只默认第一次的申请时间段进行邮寄,如因个人原因产生退件费用与耽误收件时间须本人承担责任。

3.申请与邮寄时间段

深圳注会证书申请与邮寄时间段

4.收费标准

深圳注会证书邮寄收费标准

三、其他注意事项

1.通过2021年、2022年综合阶段考试,但未领取全科合格证书的考生(证书编号范围见附件3),请及时到我会领取或按照邮寄时间段申请邮寄。

2.错过现场和邮寄领取时间的考生,后期本人可凭身份证件到我会领取,请提前电话预约时间,以免发证部门有会议或外勤工作等情况无法办理领取。

四、申请入会

已领取全科合格证书的考生须及时申请入会,相关入会提示如下:

1.执业会员申请,可登陆我会官网栏目“办事指南”→“执业会员业务”→“深圳市注册会计师协会关于注册会计师注册申请业务办理流程调整的通知”查阅。

2.非执业会员申请,可登陆我会官网栏目“办事指南”→“非执业会员业务”→“深圳市注册会计师协会非执业会员申请办事指南”查阅。

3.继续教育,申请入会后成为会员后,请按当年的继续教育通知(通知将发布在深圳注协官网及公众号)要求完成相应的培训学时,并按要求缴纳会费完成年检(执业会员和非执业会员的继续教育制度详情可查阅附件4、附件5)。

4.申请入会咨询电话,执业会员0755-83515412,非执业会员0755-83515429。

五、联系方式及地址

1.全科合格证书领取、继续教育咨询电话:考试培训部0755-83515411、0755-83515438。

2.中国邮政咨询电话:0755-26935165。

3.证书现场领取地址:深圳市福田区深南大道6008号特区报业大厦12楼DFF深圳注协(东边电梯)。

附件:1. 介绍信模板

2. 委托书模板

3.2021年、2022年考试通过深圳未领取全科合格证书范围

(详见:深圳市注册会计师协会>信息公告 >通知公告)

4. 中国注册会计师继续教育制度

5. 中国注册会计师非执业会员继续教育制度

深圳市注册会计师协会

2024年1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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