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广州2014年注册会计师考试资格审核时间5月9日起
内容摘要:广州地区资格审核时间为5月9日至16日(5月11日休息。办公时间:上午8:30-12:00下午14:00-17:00)。请选择广州考区的考生到本简章列明的确认点现场办理。
2014年度注册会计师全国统一考试广州地区报名办法
一、报名条件
(一)同时符合下列条件的中国公民,可以申请参加注册会计师全国统一考试专业阶段考试:
1.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2.具有高等专科以上学校毕业学历,或者具有会计或者相关专业中级以上技术职称。
(二)同时符合下列条件的中国公民,可以申请参加注册会计师全国统一考试综合阶段考试:
1.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2.已取得财政部注册会计师考试委员会(简称财政部考委会)颁发的注册会计师全国统一考试专业阶段考试合格证并且在有效期内。
(三)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名参加注册会计师全国统一考试:
1.因被吊销注册会计师证书,自处罚决定之日起至申请报名之日止不满5年者;
2.以前年度参加注册会计师全国统一考试因违规而受到停考处理期限未满者。
二、报名程序
参加注册会计师全国统一考试的报名人员应当通过“注册会计师全国统一考试网上报名系统”进行报名。报名分为网上预报名(选择广州考区)、资格审核、交费确认三个步骤。
(一)网上报名
报名人员应当于2014年3月31日至4月25日(网上报名系统开放时间为8:00—20:00)期间,登录中国注册会计师协会网站(http://www.cicpa.org.cn)进行预报名。
所有报名人员应当重新注册,登录报名系统,按照报名指引填写相关信息,考区请选择广州。报名完成后,网上报名系统为报名人员生成预报名信息表,请首次报名人员下载打印以备现场资格审核时使用。应届毕业生还应下载打印应届毕业生承诺书并签字。
网上报名时间为报名期间的每天8:00-20:00。
报名人员符合综合阶段考试的报名条件,但不能完成网上预报名的,可向广东省财政厅注册会计师考试委员会办公室(简称省考办)查询办理。
专业阶段考试报名人员可以同时报考专业阶段考试6个科目,也可以选择报考部分科目。
(二)资格审核
广州地区资格审核时间为5月9日至16日(5月11日休息。办公时间:上午8:30-12:00下午14:00-17:00)。请选择广州考区的考生到本简章列明的确认点现场办理。
1.首次报名人员(不含应届毕业生)
首次报名参加专业阶段考试的报名人员,应当持预报名信息表、身份证件原件及复印件、毕业证书或中级以上职称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到本简章列明的确认点现场办理报名资格审核。
持有国外学历证书的报名人员,还应当提供毕业证书原件和复印件以及该学历已获得国家教育部认可的中文证明。(教育部认证网站http://www.cscse.edu.cn/publish/portal0/tab179/各地认证点联系方式:http://renzheng.cscse.edu.cn/Contact.aspx)
2.应届毕业生
应届毕业生完成网上预报名后,应当于现场资格审核期间,持预报名信息表、身份证件原件、应届毕业生承诺书到本简章列明的确认点现场办理报名资格审核。
应届毕业生还应当于7月7日至18日期间,登录网上报名系统录入本人的毕业证书(或学历认证书)编号,不再进行第二次现场资格审核。未录入毕业证书(或学历认证书)编号的,报名资格不予审核通过。
持有国外学历证书的报名人员,如未能在现场审核期间及时取得学历认证书,可选择应届毕业生的报名程序进行报名,于现场资格审核期间先提交应届毕业生承诺书,7月7日至18日期间登录网上报名系统录入指定的学历认证书编号,如仍未录入学历认证书编号的,报名资格不予审核通过,考试报名费不予退还。
3.非首次报名人员及参加综合阶段考试的报名人员
非首次报名参加专业阶段考试的报名人员,以及报名参加综合阶段考试的报名人员无需进行报名资格审核。可直接通过网上报名系统交纳考试报名费。
姓名、身份证件号码及电子照片需要变更的非首次报名人员,需携带二代身份证到广州注册会计师协会培训中心确认点现场进行办理、审核。
4.学历认证
对于首次报名人员和应届毕业生填写的毕业证书编号,将提交国家教育部学信网进行学历认证。未通过教育部学信网学历认证的考生,将不能下载打印准考证和参加考试。
(三)交费确认
首次报名人员(包含应届毕业生),在通过报名资格审核后现场或网上交纳考试报名费。
非首次报名人员,可直接通过网上报名系统交纳考试报名费。如需领取报名的发票,请于现场审核确认期间到广州注册会计师协会报名现场交费并领取发票。否则无法提供发票。
广州地区现场交费只通过刷卡交费,不收取现金。
报名费标准按照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价格主管部门、财政部门制定的相关规定执行。广州地区报名费每科85元。综合阶段的“试卷一”和“试卷二”分别按一科收费。交费手续完成后,考试报名费不予退还。
交费截止时间为5月20日20:00。
(四)资格审核及交费确认点
1、广州注册会计师协会培训中心(资格审核、收费、确认、发放票据)
地址:五羊新城明月一路6号祈福华厦裙楼5楼,电话:020-37581299
2、广州业勤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只作资格审核)
地址:广州番禺区清河东路石岗东村段52号,电话:020-84632351
3、广东正中珠江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番禺分所(只作资格审核)
地址:广州市番禺区市桥街平康路16号隆基大厦8楼,电话:020-84618024
4、广州市安正达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只作资格审核)
地址:广州市花都区建设北路131号金豪雅苑B座2楼,电话:020-86963908
5、广州市增信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只作资格审核)
地址:广州增城市荔城镇健生西路39号二楼,电话:020-82651919
三、考试科目和范围
专业阶段考试科目:会计、审计、财务成本管理、公司战略与风险管理、经济法、税法。
综合阶段考试科目:职业能力综合测试(试卷一、试卷二)。
考试范围:由财政部考委会在发布的考试大纲中确定。
四、考试方式(特定范围报名人员除外)
考试采用闭卷、计算机化考试(简称机考)方式。即,在计算机终端获取试题、作答并提交答题结果。
考试系统支持8种输入法:微软拼音输入法、全拼输入法、智能ABC输入法、谷歌拼音输入法、搜狗拼音输入法、王码五笔型输入法、极品五笔输入法、万能五笔输入法。
五、特定范围报名人员
(一)特定范围报名人员,是指1967年12月31日前(含)出生的,选择纸笔作答考试方式的报名人员(下同)。
纸笔作答考试方式,是指通过计算机终端获取试题,客观试题使用计算机作答,主观试题使用纸笔作答。
(二)特定范围报名人员完成网上预报名后,应当在资格审核期间,持预报名信息表、身份证件原件及复印件、毕业证书或中级以上职称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到报名地现场提交考试方式申请书,办理报名资格审核和交费手续。办理交费手续后,不再允许变更考试方式。
(三)特定范围报名人员,应当到财政部注册会计师考试委员会办公室(简称财政部考办)专门设立的考区参加考试。
专业阶段考试和综合阶段考试考区均设置在湖北省武汉市。
(四)纸笔作答考试方式将保留至2015年,2016年起取消。
六、考试时间和地点
(一)考试时间
综合阶段考试:
2014年8月23日 08:30—12:00 职业能力综合测试(试卷一)
14:00—17:30 职业能力综合测试(试卷二)
专业阶段考试:
2014年9月13日 08:30—11:00 审计
13:00—15:30 财务成本管理
17:30—19:30 经济法
2013年9月14日 08:30—11:30 会计
13:30—15:30 公司战略与风险管理
17:30—19:30 税法
(二)考试地点
专业阶段广州考区考试地点安排在广州地区。打印准考证时显示考场地点。
综合阶段广东考区考试地点安排在广州市。
中国注册会计师协会不编写综合阶段考试辅导教材。
七、准考证的下载打印
综合阶段考试报名人员应当于8月4日至22日期间,登录中国注册会计师协会网站,进入“注册会计师全国统一考试网上报名系统”下载打印准考证。
专业阶段考试报名人员应当于8月27日至9月12日期间,登录中国注册会计师协会网站,进入“注册会计师全国统一考试网上报名系统”下载打印准考证。
八、试卷评阅和成绩认定
(一)考生答卷由财政部考办集中组织评阅。考试成绩经财政部考委会认定后发布。考生可登录中国注册会计师协会网站查询成绩并下载打印成绩单。
(二)每科考试均实行百分制,60分为成绩合格分数线。
(三)专业阶段考试的单科考试合格成绩5年内有效。对在连续5个年度考试中取得专业阶段考试全部科目考试合格成绩的考生,财政部考委会颁发注册会计师全国统一考试专业阶段考试合格证。
注册会计师全国统一考试专业阶段考试合格证由考生到参加专业阶段考试最后一科报考地市考办领取。
(四)综合阶段考试科目应当在取得注册会计师全国统一考试专业阶段考试合格证后5个年度考试中完成。对取得综合阶段考试科目考试合格成绩的考生,财政部考委会颁发注册会计师全国统一考试全科合格证。
注册会计师全国统一考试全科合格证由考生到综合阶段考试报名地的省考办领取。
九、专业阶段考试免试条件
具有会计或者相关专业高级技术职称的人员(包括学校及科研单位中具有会计或者相关专业副教授、副研究员以上职称者),可以申请免予专业阶段考试1个专长科目的考试。
免试年度为申请人提交申请的年度,申请人应当于本年度考试开始前提交免试申请。申请时请提交免试申请表(见附件),身份证、高级技术职称及批准文件的原件及复印件。
十、其他注意事项
(一)报名人员应当认真阅读《注册会计师全国统一考试办法》、《注册会计师全国统一考试违规行为处理办法》等相关文件(可在中国注册会计师协会网站上查阅),报名即视为全部认同并承诺遵守上述文件。
(二)报名人员下载打印准考证时,应当认真阅读由财政部考委会制定的《注册会计师全国统一考试应考人员考场守则》和有关考试信息,并按要求参加考试。
(三)财政部考办将于5月中旬开通注册会计师考试机考模拟练习网站(http://cpademo.cicpa.org.cn)。报名人员可登录练习,熟悉机考环境和电子化试题形式。
(四)考生需要对考试成绩复核的,可在成绩发布之日起20日内向报名地的地方考办提出申请,财政部考办根据《注册会计师全国统一考试成绩复核办法》统一组织成绩复核。
(五)财政部考办将通过中国注册会计师协会网站发布考试相关通知,请报名人员随时关注。
(六)如果报名人员咨询与考试政策相关的问题,可将问题发送至财政部考办设立的考试专用邮箱:cpaks@cicpa.org.cn。
如果报名人员咨询与网络报名相关的技术问题,请拨打财政部考办电话010-88250110(工作日8:00—17:00)或省考办电话020-29063572,020-8306357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