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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注会《经济法》易错题解析:物权法律制度(二十七)

来源: 正保会计网校 编辑: 2018/08/27 11:33:09 字体:

96%的状元并不赞成“题海战术”,但99%的状元都会有一本自己整理的错题集。注册会计师经济法教材中的知识点你掌握多少了?以下是正保会计网校根据学员答题情况,精选上一周《经济法》科目易错题并配以教师讲解。你中招了吗?有则改之,无则加勉!

单选题

下列关于物权的表述中,符合物权法律制度规定的是( )。

A. 物权仅指物的所有权

B. 物权的权利主体是特定的,义务主体也是特定的

C. 物权的内容是直接支配一定的物,并排斥他人干涉

D. 物权的标的是物以及与该物有关的行为

【正确答案】 C

【答案解析】 本题考核物权的概念和特征。物权包括所有权、用益物权和担保物权,选项A错误。物权的义务主体是不特定的,选项B错误。物权的标的是物而不是行为,选项D错误。(题解P47)

点评:本题是物权的概念和特征。属于识记性的内容。

针对大家在做题过程中出现的问题,大家可以在网校论坛进行题目的讨论,实在不理解的也可以到答疑板提问,最终的目的是让大家都能够打下一个坚实的基础,为以后的深入学习作好充分的准备。我们会尽量为大家准备具有代表性的、典型的练习题目,也希望广大学员能够通过阅读教材,认真练习和测试,以求达到良好的练习效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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