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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注会经济法易错题解析:诉讼时效的中断(十四)

来源: 正保会计网校 编辑:木子 2023/01/03 09:21:51 字体:

人生要成沉淀,要有定力,一个人定力不够会浮躁。网校为广大考生提供了2023注会经济法易错题,并配以教师讲解。你中招了吗?有则改之,无则加勉!

注会经济法易错题解析

(2019年)根据民事法律制度的规定,下列各项中,属于诉讼时效中断事由的有( )。
A、债权人发送催收信件到达债务人
B、债务人向债权人请求延期履行
C、债权人申请诉前财产保全
D、债务人向债权人承诺提供担保
【正确答案】ABCD
【答案解析】本题考核诉讼时效的中断。引起诉讼时效中断的事由有:权利人提起诉讼或申请仲裁;权利人向义务人提出履行请求;义务人同意履行义务;与提起诉讼或者申请仲裁具有同等效力的其他情形。
【点评】本题考核诉讼时效的中断。诉讼时效中止与中断的区别:①发生的事由不同。前者不可抗力或者其他障碍不能行使请求权的;后者因提起诉讼、当事人一方提出要求或者同意履行义务等。②发生的时间不同。前者在诉讼时效期间的最后6个月内;后者在整个诉讼时效过程中。③法律效果不同。前者从中止时效的原因消除之日起,诉讼时效期间继续计算;后者重新计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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