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下列各项,属于无相对人的意思表示的有哪些?

来源: 正保会计网校 编辑:喵总 2018/12/27 16:01:46 字体:

2019年注册会计师考试已经进入备考阶段,正保会计网校将一如既往地陪伴大家复习注册会计师考试。注会考试中《经济法》这一科目包含大量记忆工作,通过做题,我们可以增强记忆、提高准确率。正保会计网校贴心地为大家准备了大量的试题,可供练习。我们的口号是:拿下CPA,人生就是A!

注会经济法练习题

多选题】根据民法的规定,下列各项,属于无相对人的意思表示的有( )。 

A.抛弃动产

B.授予代理权

C.设立遗嘱

D.行使解除权

【正确答案】AC

【答案解析】本题考核意思表示。无相对人的意思表示于意思表示完成时即可产生法律效力,除法律另有规定的,如遗嘱行为、抛弃动产等单方民事法律行为。有相对人的意思表示又分为对话的意思表示和非对话的意思表示。以非对话方式作出的意思表示,到达相对人时生效。如订立合同过程中的要约和承诺、债务免除、授予代理权、合同解除等意思表示,均采取到达主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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