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4周年

财税实务 高薪就业 学历教育
APP下载
APP下载新用户扫码下载
立享专属优惠

安卓版本:8.7.31 苹果版本:8.7.31

开发者:北京正保会计科技有限公司

应用涉及权限:查看权限>

APP隐私政策:查看政策>

HD版本上线:点击下载>

2017年注会《经济法》易错题解析:诉讼时效与除斥期间的区别

来源: 正保会计网校 编辑: 2017/04/26 14:39:23 字体:

注册会计师易错题专家点评

  多选题:

下列关于可撤销合同中的除斥期间与诉讼时效的说法中,正确的有( )。

A. 一方当事人就撤销合同之诉主张诉讼时效抗辩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B. 可撤销合同被依法撤销后,返还财产的请求权属于实体权利,不适用诉讼时效

C. 可撤销合同被依法撤销后,赔偿损失请求权适用诉讼时效期间的规定,从合同被撤销之日起计算

D. 可撤销合同的撤销权行使期间属于除斥期间,不适用诉讼时效中止、中断和延长的规定

【正确答案】CD

【答案解析】根据规定,一方当事人就撤销合同之诉主张诉讼时效抗辩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因此选项A的说法错误;可撤销合同被依法撤销后,返还财产和赔偿损失的请求权适用诉讼时效的规定,均自合同被撤销之日起开始计算,因此选项B的说法错误。

点评:本题是考察诉讼时效与除斥期间的区别;这是比较重要的知识点,需要学习时对比掌握。可撤销合同的撤销权期限1年,属于除斥期间,即不变期间。

在做题过程中出现的问题,大家可以再次回归到教材或者课程中进行复习,或者大家也可以在网校论坛进行题目的讨论,实在不理解的也可以到答疑板提问,最终的目的是让广大学员都能够打下一个坚实的基础,为以后的深入学习作好充分的准备。

   相关链接:2017年注册会计师《经济法》易错题宝典

  注:本文为正保会计网校原创,版权属正保会计网校所有,未经授权,不得转载。

回到顶部
折叠
网站地图

Copyright © 2000 - www.chinaacc.com All Rights Reserved. 北京正保会计科技有限公司 版权所有

京B2-20200959 京ICP备20012371号-7 出版物经营许可证 京公网安备 11010802044457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