扫码下载APP
接收最新考试资讯
及备考信息
注会经济法单选题
某普通合伙企业有甲、乙、丙、丁四位合伙人,合伙协议约定,合伙企业债务由合伙人平均承担。现该合伙企业无力清偿到期债务12万元,甲向债权人清偿了9万元,乙向债权人清偿了3万元。根据合伙企业法律制度的规定,下列关于合伙企业债务内部追偿的表述中,正确的是( )。
A、甲无权向丙或丁追偿3万元
B、甲可以向乙追偿3万元
C、甲可以向丁追偿3万元
D、甲可以向丙追偿6万元
本题考核合伙企业的损益分配。合伙企业的利润分配、亏损分担,按照合伙协议的约定办理;合伙协议未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由合伙人协商决定;协商不成的,由合伙人按照实缴出资比例分配、分担;无法确定出资比例的,由合伙人平均分配、分担。题目中合伙协议约定“平均承担”,那么甲可以向丙丁各追偿三万元。
2021年注会报名时间已公布,有规划的小伙伴们已经开始备考注册会计师了。每到备考阶段,小编都会接到考生们抱怨,战线太长,注会《经济法》学了一遍时间久了就忘记了,缩短时间又学不完怎么办?正保会计网校为广大考生提供注会《经济法》练习题,为大家注会考试助力。
相关链接:
Copyright © 2000 - www.chinaacc.com All Rights Reserved. 北京正保会计科技有限公司 版权所有
京B2-20200959 京ICP备20012371号-7 出版物经营许可证 京公网安备 11010802044457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