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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年注册税务师考试《税法二》预学习笔记:不得税前扣除项目

来源: 正保会计网校论坛 编辑: 2015/02/12 16:44:51 字体:

2015年注册税务师考试《税法二》预学习笔记:不得税前扣除项目

2015年注册税务师备考已经拉开序幕!正保会计网校很多考友已经开始着手预学习了,一直以来一些学习积极的考友会把自己每天的学习笔记贴在网校注税论坛版块,以便每天监督自己学习,同时也可以与广大志同道合的朋友们一起讨论,共同进步。以下是学友“kuaiji5976”注册税务师《税法二》考试科目的学习笔记:

    企业所得税不得扣除的项目

  1、向投资者支付的股息、红利等权益性投资收益款项。

  2、企业所得税税款。

  3、税收滞纳金,是指纳税人违反税收法规,被税务机关处以的滞纳金。

  4、罚金、罚款和被没收财物的损失,是指纳税人违反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定,被有关部门处以的罚款,以及被司法机关处以罚金和被没收财物。

  6、赞助支出,是指企业发生的与生产经营活动无关的各种非广告性质支出。

  7、未经核定的准备金支出,指不符合国务院财政、税务主管部门规定的各项资产减值准备、风险准备等准备金支出。

  8、企业之间支付的管理费、企业内营业机构之间支付的租金和特许权使用费,以及非银行企业内营业机构之间支付的利息,不得扣除。

  9、与取得收入无关的其他支出。


说明:因考试政策、内容不断变化与调整,正保会计网校提供的以上信息仅供参考,如有异议,请考生以权威部门公布的内容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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