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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年注册税务师考试《税法二》预学习笔记:固定资产折旧

来源: 正保会计网校论坛 编辑: 2015/02/12 16:50:50 字体:

 2015年注册税务师考试《税法二》预学习笔记:固定资产折旧

2015年注册税务师备考已经拉开序幕!正保会计网校很多考友已经开始着手预学习了,一直以来一些学习积极的考友会把自己每天的学习笔记贴在网校注税论坛版块,以便每天监督自己学习,同时也可以与广大志同道合的朋友们一起讨论,共同进步。以下是学友“kuaiji5976”注册税务师《税法二》考试科目的学习笔记:

    不得计算折旧扣除的固定资产

  1.房屋、建筑物以外未投入使用的固定资产。

  2.以经营租赁方式租入的固定资产。

  3.以融资租赁方式租出的固定资产。

  4.已足额提取折旧仍继续使用的固定资产。

  5.与经营活动无关的固定资产。

  6.单独估价作为固定资产入账的土地。

  另:

  1、固定资产投入使用月份的次月起计算折旧;停止使用的固定资产自停止使用月份的次月起停止计算折旧。

  2、企业应当根据固定资产的性质和使用情况,合理确定固定资产的预计净残值。固定资产的预计净残值一经确定,不得变更。

  3、固定资产按照直线法计算的折旧,在计算企业所得税时准予扣除。


说明:因考试政策、内容不断变化与调整,正保会计网校提供的以上信息仅供参考,如有异议,请考生以权威部门公布的内容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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