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4周年

财税实务 高薪就业 学历教育
APP下载
APP下载新用户扫码下载
立享专属优惠

安卓版本:8.7.50 苹果版本:8.7.50

开发者:北京正保会计科技有限公司

应用涉及权限:查看权限>

APP隐私政策:查看政策>

HD版本上线:点击下载>

注税《财务与会计》知识点:委托加工应税消费品(06.11)

来源: 正保会计网校论坛 编辑: 2015/06/11 12:44:33 字体:

委托加工应税消费品

如果收回后直接用于对外销售的 由受托方代交的消费税计入加工物资的成本:
借:委托加工物资
  贷:银行存款或应付账款
②如果收回后再加工(应税消费品)然后再出售的 A.由受托方代交的消费税先计入“应交税费――应交消费税”的借方:
借:应交税费――应交消费税
  贷:银行存款
B.最终产品出售时,按总的应交消费税计入“应交税费――应交消费税”的贷方:
借:营业税金及附加
  贷:应交税费――应交消费税
C.最后,再补交其差额即可
③受托方受托加工或翻新改制金银首饰,交纳消费税时 借:营业税金及附加
    贷:应交税费――应交消费税

2015年CTA备考已经开始,为了帮助学员巩固知识,提高备考效果,正保会计网校精心为大家整理了注册税务师《财务与会计》考试科目的知识点,希望对广大考生有所帮助。 

 

正保会计网校2015年注册税务师考试网上辅导热招中,为帮助广大考生提前备考,2015年新课已经开通,即报即学!

2015年注册税务师考试辅导精品班招生方案

回到顶部
折叠
网站地图

Copyright © 2000 - www.chinaacc.com All Rights Reserved. 北京正保会计科技有限公司 版权所有

京B2-20200959 京ICP备20012371号-7 出版物经营许可证 京公网安备 11010802044457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