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税务师《涉税服务相关法律》知识点:行政行为的效力

来源: 正保会计网校 编辑: 2015/12/22 11:38:14 字体:

2015年税务师考已经开始,为了帮助参加2015年税务师考试的学员巩固知识,提高备考效果,正保会计网校精心为大家整理了税务师《涉税服务相关法律》相关知识点,希望对广大考生有所帮助。

税务师《涉税服务相关法律》知识点:行政行为的效力

行政行为的效力

一、知识点

1.确定力

有效成立的行政行为,具有不可争辩力、不可变更性,即非依法不得随意变更或撤销。

2.拘束力

对行政主体和行政相对方均有拘束力。

3.公定力

行政主体作出的行政行为,不论合法还是违法,都推定为合法有效。

4.执行力

二、练习 

单选题

行政主体作出的行政行为,不论合法与违法,都假定为合法有效,相关当事人都应先予遵守和服从。体现的是( )。

A.行政行为的执行力

B.行政行为的拘束力

C.行政行为的确定力

D.行政行为的公定力

【正确答案】 D

【答案解析】 本题考核行政行为的效力。“公定力”是指行政主体作出的行政行为,不论合法还是违法,都推定为合法有效,相关当事人都应当先予以遵守和服从,这是行政效率原则的要求。故选项D正确。

注:本文原创于正保会计网校(http://www.chinaacc.com),不得转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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