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4周年

财税实务 高薪就业 学历教育
APP下载
APP下载新用户扫码下载
立享专属优惠
安卓版本:8.6.96 苹果版本:8.6.96
开发者:北京正保会计科技有限公司
应用涉及权限:查看权限>
APP隐私政策:查看政策>

税务师《涉税服务相关法律》试题:管辖权异议(01.18)

来源: 正保会计网校论坛 编辑: 2016/01/18 18:13:46 字体:

税务师考试·多选题

根据民事诉讼法律制度的规定,下列有关管辖权异议的表述中符合法律规定的有(  )。

A.提出管辖权异议的主体必须是本案当事人

B.当事人应当在举证期间届满前提出管辖权异议

C.当事人对一审案件的地域管辖和级别管辖均可提出异议

D.管辖权异议成立的,法院应当报上级法院指定管辖;异议不成立的,裁定驳回

E.当事人对人民法院作出的管辖权异议裁定不服的,可以申请复议一次,但不得上诉

以上内容是正保会计网校从论坛为大家整理的2015年税务师试题,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2015年税务师备考已经开始,你准备好了吗?让我们把握住今天,利用每一天的时间,努力奋斗吧!祝您梦想成真!

正保会计网校论坛

相关链接:2015年税务师考试冲刺必备精华:高频考点大聚集 >>

回到顶部
折叠
网站地图

Copyright © 2000 - www.chinaacc.com All Rights Reserved. 北京正保会计科技有限公司 版权所有

 京ICP备20012371号-7 出版物经营许可证 京公网安备 11010802044457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