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税务师《涉税服务相关法律》知识点:行政处罚的实施主体

来源: 正保会计网校 编辑: 2016/01/19 10:35:30 字体:

2015年税务师考已经开始,为了帮助参加2015年税务师考试的学员巩固知识,提高备考效果,正保会计网校精心为大家整理了税务师《涉税服务相关法律》相关知识点,希望对广大考生有所帮助。

税务师《涉税服务相关法律》知识点:行政处罚的实施主体

知识点:行政处罚的实施主体

(一)行政机关

国务院或者经国务院授权的省级政府可以决定一个行政机关行使有关行政机关的行政处罚权。

提示:限制人身自由的行政处罚权只能由公安机关行使。

(二)法律、法规授权的组织

法律、法规授权的具有管理公共事务职能的组织。

(三)受委托的组织

1.有相应法律、法规或者规章的规定,行政机关可以在法定权限内依法委托符合规定条件的组织行使行政处罚权。

2.组织条件:

(1)事业组织;

(2)技术人员;

(3)技术条件(如需要)。

提示:行政处罚委托的是组织,行政许可必须委托的是行政机关。

注:本文原创于正保会计网校(http://www.chinaacc.com),全文转载或部分转载本文请注明“来源:正保会计网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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