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4周年

财税实务 高薪就业 学历教育
APP下载
APP下载新用户扫码下载
立享专属优惠
安卓版本:8.6.96 苹果版本:8.6.96
开发者:北京正保会计科技有限公司
应用涉及权限:查看权限>
APP隐私政策:查看政策>

税务师《财务与会计》知识点:存货数量的确定方法

来源: 正保会计网校 编辑: 2016/01/20 10:29:52 字体:

2015年税务师考已经开始,为了帮助参加2015年税务师考试的学员巩固知识,提高备考效果,正保会计网校精心为大家整理了税务师《财务与会计》相关知识点,希望对广大考生有所帮助。

税务师《财务与会计》知识点:存货数量的确定方法

存货数量的确定方法

企业确定存货的实物数量有两种方法:一种是实地盘存制,另一种是永续盘存制。

存货盘存制度对比

类别 主要方法 主要特点
实地盘存制(定期盘存) 平时只在账簿登记存货的增加数,不记减少数,期末根据清点的实存数,计算本期存货的减少数。 1.核算简单
2.不能随时反映收发结存情况,不能随时结转成本
3.仅适用于单位价值较低、自然损耗大、数量不稳定、进出频繁的货物
永续盘存制(账面盘存) 企业逐日逐笔登记存货的收发领退数量和金额,随时结出账面结存数量和金额。 1.可随时掌握存货的收发结存情况
2.永续盘存制亦要求进行存货的实物盘点
3.我国企业一般采用永续盘存制

注:本文原创于正保会计网校(http://www.chinaacc.com),全文转载或部分转载本文请注明“来源:正保会计网校”!

相关链接:
  
2015年税务师考试冲刺必备精华:高频考点大聚集
  2015年税务师考试冲刺必备利器:机考模拟系统

招生方案:

2015年税务师辅导班次:特色班 精品班 实验班 移动班

           快速选课入口>>

回到顶部
折叠
网站地图

Copyright © 2000 - www.chinaacc.com All Rights Reserved. 北京正保会计科技有限公司 版权所有

京B2-20200959 京ICP备20012371号-7 出版物经营许可证 京公网安备 11010802044457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