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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税务师备考已经拉开帷幕,目前为预习阶段,大家可以跟着正保会计网校的预习班课程提前学习。以下是正保会计网校整理分享的税务师《税法二》的知识点,希望对大家的备考有帮助。
知识点:处置资产收入的确认
内部处置→不确认收入 | 移送他人→视同销售确认收入 |
(1)将资产用于生产、制造、加工另一产品 (2)改变资产形状、结构或性能 (3)改变资产用途(如自建商品房转为自用或经营) (4)将资产在总机构及其分支机构之间转移→流转税有差异 (5)上述两种或两种以上情形的混合 (6)其他不改变所有权的用途 |
(1)用于市场推广或销售 (2)用于交际应酬 (3)用于职工奖励或福利 (4)用于股息分配 (5)用于对外捐赠 (6)其他改变资产所有权属的用途 √自制的,按同类同期对外售价确定收入;外购的,不以销售为目的,代替职工福利,一个纳税年度内处置,按购入价确定收入 |
具体业务
会计收入
增值税收入
所得税收入
统一核算,异地移送
×
√
×
职工个人福利
自产、委托加工
√
√
√
外购
×
×
√
集体福利
自产、委托加工
×
√
×
外购
×
×
×
投资(自产、委托加工、外购)
√
√
√
分配(自产、委托加工、外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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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赠送(自产、委托加工、外购)
×
√
√
注:本文原创于正保会计网校(http://www.chinaacc.com),转载请注明出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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