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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年CTA备考已经开始,为了帮助参加2015年注册税务师考试的学员巩固知识,提高备考效果,正保会计网校精心为大家整理了注册税务师《税法二》考试科目的知识点,希望对广大考生有所帮助。
应纳税额计算
(一)费用扣除的方法:
扣除方法 | 应税项目 |
定额扣除 | (1)工资薪金所得 |
核算 | (1)个体工商户生产经营所得;(2)对企事业单位的承包经营、承租经营所得;(3)财产转让所得 |
定额和定率扣除 | (1)劳务报酬所得;(2)稿酬所得;(3)特许权使用费所得;(4)财产租赁所得(每次800元或20%) |
无扣除 | (1)利息、股息、红利所得;(2)偶然所得;(3)其他 |
(二)基本计算公式:
1.工资、薪金所得:
应纳税额=应纳税所得额×适用税率-速算扣除数=(每月收入额-3500或4800元)×适用税率-速算扣除数
2.个体工商户的生产、经营所得:
应纳税所得额=收入总额-(成本+费用+损失+准予扣除的税金)-规定的费用减除标准
3.对企事业单位的承包经营、承租经营所得:
应纳税额=[年度收入总额-必要费用(每月3500元)]×适用税率-速算扣除数
其中:年度收入总额=经营利润+工资薪金性质的所得
4.劳务报酬所得:
(1)每次收入不足4000元的,应纳税所得额=收入-800
(2)每次收入4000元以上的,应纳税所得额=收入×(1-20%)
5.稿酬所得:
(1)每次收入不足4000元的,应纳税额=(收入-800)×20%×(1-30%)
(2)每次收入4000元以上的,应纳税额=收入(1-20%)×20%×(1-30%)
6.特许权使用费所得
(1)每次收入不足4000元的,应纳税额=(收入-800)×20%
(2)每次收入4000元以上的,应纳税额=收入(1-20%)×20%
7.利息、股息、红利所得:应纳税额=应纳税所得额×适用税率=每次收入额×20%
8.财产租赁所得:
(1)每次收入不足4000元的,应纳税额=(收入-800)×20%
(2)每次收入4000元以上的,应纳税额=收入(1-20%)×20%
9.财产转让所得:应纳税额=(收入总额-财产原值-合理税费)×20%
10.偶然所得和其他所得:应纳税额=应纳税所得额×适用税率=每次收入额×20%
说明:因考试政策、内容不断变化与调整,正保会计网校提供的以上信息仅供参考,如有异议,请考生以权威部门公布的内容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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